小编加班加点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,根据教育部最新公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,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属于艺术学门类,主要包括以下专业:
1. 音乐表演:主要研究音乐、器乐、舞蹈、表演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,培养能够在歌舞剧院、文教单位等进行音乐演出的专业人才。
2. 音乐学:侧重于音乐理论、音乐史及音乐教育等方面的研究,学生将深入学习音乐史论、音乐教育理论、音乐美学等课程,培养音乐研究、教学及评论的能力。
3.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:旨在培养具备作曲技巧和音乐创作能力的专业人才,学习内容包括和声、复调、曲式、配器等作曲技术理论。
4. 舞蹈表演:通过对舞蹈表演方面的系统训练,培养具备一定舞蹈表演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的专业人才,例如在文艺演出团体、艺术教育类机构等从事舞蹈表演和教学工作。
5. 舞蹈学:主要研究舞蹈理论、舞蹈历史、舞蹈鉴赏等方面的基本知识,接受各种舞蹈的技术训练,培养能够在艺术院校、艺术团体等单位进行舞蹈教学和指导的专业人才。
6. 舞蹈编导:研究舞蹈动作开发、舞蹈作品编创及其相关理论,培养能够进行舞蹈、舞剧动作和造型创作的编导人才。
7. 舞蹈教育:以舞蹈技艺和舞蹈理论为主要内容,培养从事舞蹈教学、创作、表演、研究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8.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:培养掌握艺术学、管理学和航空服务学理论知识,具备航空服务能力和英语会话能力,能够从事航空服务及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。
9. 流行音乐:旨在培养具有流行音乐创作、表演、制作、教育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养的高级专门人才,例如从事音乐媒体开发、音乐评论、音乐制作等工作。
10. 音乐治疗:运用音乐或音乐相关体验作为手段,治疗疾病或促进身心健康的专业,培养具备音乐治疗基本理论知识和临床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。
11. 流行舞蹈:主要研究流行舞蹈的表演与创作,培养具备流行舞蹈表演、编导及教学能力的专业人才。
这些专业涵盖了音乐与舞蹈领域的多个方向,旨在培养具备不同技能和知识的专业人才,满足文化艺术发展的多样化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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